主持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在减免民营企业税费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
孙虎军:《意见》提出,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是在2017年我市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提出“三个一律免征 ”,即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二是对地方有权确定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三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四是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我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又一个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的城市。仅中心城区每年就可降低企业成本14-15亿元。五是改革市政配套建设体制,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供水、供气等)用地采取代征制度,在土地收储和整理时一并统筹考虑,实现熟地出让。供热工程建设实行市场化,政府部门不再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六是地方权限内税费按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执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印花税税负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下调30%。七是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实现企业开办环节“零收费”。八是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暂缓调增2019年企业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给予困难企业50%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给予困难企业50%的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不集中清缴、补缴社会保险费。九是持续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和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免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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