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孙虎军:《意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具体要求,拟定了19条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地方权限内税费按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执行。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收费和各类保证金。二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按照市金融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九条措施的内容,从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加大融资担保力度、设立专项基金、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三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实施企业自主研发经费奖励,助力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境)外市场。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对民营企业在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强化市场法治保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府诚信,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五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公正司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六是优化对民企的服务方面,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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