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赖”的一天
天津北方网讯:年终岁尾,执行工作不停步。2018年12月28日,滨海新区法院内,夜幕下的执行局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
“王某某,明天法院要对你申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需要请你配合工作,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
“我一定协助法院工作,配合法官执行……”
在与远在蓟州区的申请执行人简短沟通后,新区法院执行局的尹法官,开始按照领导的要求与同事们一起,开始为第二天的具体行程做准备。
第二天早上,由于浓雾笼罩,通往蓟州区的高速路显示封闭状态,这始料未及的状况让执行法官忧心忡忡,担心此次行动无法顺利进行。
庆幸的是,几小时后法警队同事打来电话,确认京蓟高速已全线通车!9时许,在执行局负责人的带领下,7名执行干警前往本次执行地点: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
上午11时,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汇合,在其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的妻子潘某在家,法官告知法院执行干警来意后,让她联系被执行人赶快回家。
潘某拨通丈夫韩某电话,并告知其尽快回家。
此时,电话那边的被执行人却声称自己不在本地,无法及时赶回。
“这次我们执行干警来到你家里,就是为了解决这个案件,如果你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那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你好好想想后果吧。”
多次与“老赖”打交道的法官明白,被执行人这是不想露面解决此事,法官接过被执行人潘某的电话,郑重警告对方。
韩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与申请人在电话中商量解决办法。在执行法官协调下,两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立即偿还申请人2万元现金,并承诺于2019年2月偿还3万元,余款5万元则于2019年5月1前全部还清。
随后,韩某的亲属送来2万元执行款,申请人当场开具收据并对新区法院执行法官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司法为民的精神表示感谢。
中午时分,执行干警吃过午饭后,又驱车赶往此次行动的第二个地点。针对被执行人目前不在蓟州区的实际情况,干警们先后到蓟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和户籍信息。
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其户籍登记地址虽未变更但已经搬离,具体搬离何处尚不得知……几番波折均没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天色渐晚,虽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干警们却毫不气馁,“这一趟不白来,也算为下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就是新区执行法官蓟州“猎赖”的一天,也是工作中平常的一天。
谈及下一步工作,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年、攻坚年、决胜年,执行干警们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和工作节奏,也做好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向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发起总攻的准备。(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