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全程公开透明,以实际的有力措施强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近日,在泰达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进行强制腾房,两个多小时即腾空涉案房屋并为当事人现场办理结案手续。
时间回溯到2018年8月,滨海新区法院依法对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贾某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贾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还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贾某始终未履行义务,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照诉讼阶段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的地址向被执行人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腾空涉案房屋,但其仍旧置若罔闻。
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后,贾某承诺将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调,当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贾某时却发现其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承办法官于是前往其名下房产所在地、开庭送达地址确认书所在地甚至户籍所在地调查,几番周折均没能找到贾某。面对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贾某不仅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还一走了之规避执行。
在多次查找及传唤贾某未果的情况下,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强制腾房。承办法官在贾某的住处及涉案房屋现场均张贴了腾房公告,定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强制腾房。
当日上午9时许,承办法官带队前往现场强制腾房,并提前邀请了泰达公证处公证员到场公证。在承办法官、公证员和申请执行人三方见证下,法官现场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做出物品清单。
随后,物业协助将房屋内物品统一搬至大厦三楼的空置房屋内,由申请执行人代为保存。整个搬迁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全程由公证处见证并录像,承办法官也使用记录仪全程记录了腾房过程。上午11时20分,涉案房屋全部腾空,承办法官将房屋交接给申请人,并现场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参与当天行动的执行法官表示,主动邀请公证人员到场监督,“阳光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