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位于静海区中旺镇丁庄子村的中旺砖厂坑塘是一个渗坑,据村民反映,一遇上大风天气,坑塘便会散发一阵阵的酸味儿。
2018年,静海区将中旺砖厂坑塘定为今年的工业渗坑治理项目,中旺镇政府被定为渗坑治理的责任主体。5月,镇政府委托了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坑塘进行施工治理。据了解,现场施工已在9月初完成。那么,现在坑塘是否达标了呢?静海区环保局介绍说,中旺镇政府一直未向他们申请验收。对此,镇政府回复称,之所以拖了2个月未提出验收,是因为施工单位的材料一直没准备好。而实际上,检测报告10月23日就已出具。
“我负责环保、企业、园区、安全生产、统计等方面的工作,不可能只盯着这一件事。”中旺镇副镇长郑秀军在采访中表示。
节目现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华中介绍道,渗坑治理工程从5月份进场,直到9月4日已全部完成施工任务。随后委托第三方进行取样检测,11月20日,已把所有的治理材料及施工方案、检测报告等报给了中旺镇政府申请验收。
对此,静海区中旺镇镇长徐福明解释说,政府的职能就是督促、协调,缺少了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所以此事没能顺利推进。“验收所需的资料已经全部备齐,近两天内就会报到区环保局进行验收。”
对于村民提出的将坑塘的污染程度、治理范围以及治理效果等进行公示的建议,静海区环保局局长任永江回应道,“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是有效监督任何一个项目有序、保质的很好的措施。我们在工作中虽然制定了‘明白纸’,对资料的准备、程序的运行都进行了规范,但是忽略了群众的知情权。请大家放心,公示、落实群众知情权这些今后也要列入‘明白纸’中。通过这种规范,监督各个环节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谈及渗坑最终的治理效果,任永江表示,验收合不合格,除了要听专家组的,也要听村民的。既要达到技术上的标准,也应有一个目测的标准。“老百姓住在这周边,他们认为哪里有问题,也应作为验收的标准之一。”
“这个案例暴露出了两个‘不到位’的问题。”静海区副区长涂强说道,“首先,是宣传不到位。我们要让周边的企业、老百姓知道我们是如何治理的;其次,协同作战的配合度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举一反三,不但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还要保证规范,保证百姓的知情权。这四个‘保’,就是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政府要统筹解决的问题。”
说到满足百姓的知情权,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处处长蔡文彬介绍,在《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顶层设计中,已经考虑了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加大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境有价”和“损害担责”意识;第二是实施信息公开。在环境的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以及修复方案的制定等涉及到公众利益的环节应主动公开,并邀请专家以及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组织参与,依法公开环境损害赔偿过程的相关信息,以此来保障公众的知晓权并接受监督。(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