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市民如何配合普查工作、普查员又是怎样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呢?
曹宗泉:普查人员到市民家中调查时,要佩戴和出示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证件,并说明来意。二是普查员向普查对象送达由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普查告知书》,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以及相关要求。三是普查员将根据普查对象的行业和经营规模,提供与之对应的普查登记实施细则,并就普查登记表式、指标填报要求等进行细致讲解。四是普查员将携带手持移动终端PAD,使用专门数据采集程序,现场登记普查数据。请网民朋友们放心,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我们将严格限定在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涉及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外泄。若发现泄露个人及商业秘密的行为,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曹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