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成功跨省执行一起涉案标的1800万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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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12-21 16:52:24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二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达1800万元的执行案件,申请人专程从甘肃兰州赶来送上锦旗,称赞该院执行法官“跨省执行,护航民企”。

  申请执行人兰州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保全阶段,虽然被申请人为我市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但为充分依法保护作为远在甘肃的民营企业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全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执行辅助人员乘坐警车,到被执行人所在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查找财产保全线索,经多方查找最终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执行程序后,二中院冻结的前述账户已由轮候冻结转为冻结状态。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奔走,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了双方对于标的额达成一致,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保障国企利益不受损失。2018年11月23日,二中院将1800余万元保管款全数发还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感慨道,“作为外地民营企业,到天津与国营企业打官司,有担心,害怕向着天津本地的国有企业,但天津的执行法官在保全立案后立即开始保全,没有喝我们当事人的一口水,没有吃我们当事人的一口饭,连交通工具都是法院自己的警车,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案件转执行后,执行法官又多次与远在甘肃的我们联系沟通,执行法官的真诚感动了我们,我们才能与对方执行和解。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对天津的经商环境更加充满信心,我们也更加愿意与天津的企业增加经济往来。”

  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亦表示:“法院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在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国有企业的合法利益予以充分保护,非常感谢。”(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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