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公办养老院提前20年预约?第三老年公寓明年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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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影 编辑:刘影 2018-12-20 22:39:53

内容提要:面对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情况,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处长王英梅表示,第三老年公寓的新楼现在已经进入验收阶段,2019年上半年有望实现入住。王英梅还提到,市级公办养老机构首先要解决的是特困老年人群体,并在此基础上向失智、失能、高龄和特殊群体老人进行倾斜。对于保障范围外的老人,建议选择其他民办养老机构。

  津云新闻讯:市民韩女士的父亲81岁,身体虚弱,母亲也因病常年卧床,需要专人照顾。2012年,韩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在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进行了登记,可6年时间过去了,父母还是没有住进这家公办养老机构。

  在采访中,第三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养老院500张床位,排队登记的人已经超过了700人,“80岁以上能自理的老人才能登记,有的人一过60岁就开始排队了。”随后,记者又走访了第一老年公寓和第五老年公寓,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没有床位。

  面对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情况,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处长王英梅表示,第三老年公寓的新楼现在已经进入验收阶段,2019年上半年有望实现入住。王英梅还提到,市级公办养老机构首先要解决的是特困老年人群体,并在此基础上向失智、失能、高龄和特殊群体老人进行倾斜。对于保障范围外的老人,建议选择其他民办养老机构。

  在采访短片中,记者也随机走访了位于红桥区的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据工作人员介绍,在这家养老院里一名护理人员要负责14名老人。而在2007年3月1日起执行的《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养老机构的每名工作人员护理能够自理的老人不得超过8人,护理不能自理的老人不得超过4人。”

  面对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紧缺的情况,红桥区民政局局长张镇坦诚,招收老年人护理人员的难度确实比较大,政府部门也通过补贴等政策对护理人员工资待遇进行了提升,“但还是很难找到专业人员。”

  对此,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处长丛永健认为,护理人员短缺只是民办养老机构问题的表象,还要看到房租高、开支大等深层次原因。“天津市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非常大,未来也会出台相应政策减少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为民办养老机构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同时,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还要创办全市养老机构的沟通平台,相互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不仅护理人员长期缺失,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连专业的医护人员也无法保证。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红桥区的这些养老院基本都没有对接的医疗机构或者社区卫生院。”

  对此,红桥区民政局局长张镇并不认同,“现在,我们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医院的签约率在95%。”同时,张镇也坦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医院的对接过程中确实也存在着互动少等问题,“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号召性签约,不能强制。”

  在养老机构层面的医养结合推动上,丛永健认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内设医疗机构;对于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我们鼓励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寻求对口支援,进行签约服务。在政策上,我们也会对医养结合型机构进行相应补贴。”

  节目现场,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峰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的未来发展也进行了简单介绍。“目前,我们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首先,就是安全问题,我们对全市420多家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排查,存在安全问题的要关停。对于服务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我们会积极给予帮助,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方面,除了第三老年公寓增加的500张床位外,还有两个提升改造项目将增加150张床位,同时还将规划一个公办养老机构。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积极发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确保老年人享受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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