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法院依法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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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12-19 10:42:48

  天津北方网讯: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好总攻战,静海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尽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措施,有力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使一批“老赖”在强大的压力下及时履行义务,维护了司法的权威。近日静海法院执行局巧用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李某在静海当地经营一家小厂,与张某有生意往来,李某欠张某款项经张某多次催要未果。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静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在2018年7月3日前,一次性给付张某14300元。到期后,李某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静海法院立案后,案件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及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发起了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后,成功冻结被执行人账户银行存款3000元。承办人考虑到本案标的数额较小,且被执行人以做生意谋生,为不影响他今后经营,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采取“法理+情理”方式,耐心为被执行人做工作,希望他尽快履行义务并向他释明了如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和影响。被执行人李某总是以“我认这笔账,我现在真的没有钱,过段时间能回来部分钱,我肯定还。”看似诚恳的话语作为借口拖延给付义务。时间一天天过去,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和案件承办人联系,也没有主动和申请人联系。

  后在11月17日我院执行局集中执行行动中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庭,承办法官义正言辞:“拖了这么长时间,你是否凑到钱,如果你以借口拒不履行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看到案件承办人在填写拘留审批表,说:“我今天可以先还一部分,能不能不拘我,你们法院冻结了我3000元划给申请人张某,我今天再凑5000元也给张某。其余款项12月16日之前还清。”李某给张某5000元后,承办法官未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告诉他赶紧去凑钱,及时履行义务。谁知被执行人李某表面答应,确没见行动,时间转眼间来到12月14日,案件承办人与申请人联系,询问余款6000余元是否已给付,申请人称李某未与他联系。案件承办人又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询问款项是否凑齐还款期限马上就到了。电话中李某言辞激烈,并无继续还款意向。申请人同意依法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12月15日一大早,案件承办人在法警的配和下,顺利将被执行人李某带上警车。开始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依旧声称,自己认这笔账,就是真没钱还,希望再宽限他几天时间,周一将钱凑齐。案件承办人说:“没的商量,拖了这么长时间,现在还差6000余元,钱不是很多,希望你现在在车上赶紧打电话凑凑,如不能履行,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警车行驶在送拘的路上,警笛响彻整个万籁俱寂的冬日周末的清晨……随着距离市拘留所越来越近,被执行人心理发生了变化,主动询问如果被拘留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什么影响,如果马上还款是否可以不给自己列入失信名单……案件承办人为其做了详细的解答。被执行人称自己做生意,现在确实没有现金,碍于面子不好意思亲戚朋友张口再借钱,毕竟被法院送拘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案件承办人说:“你好好考虑一下,在把你送进拘留所大门之前,只要你保证今天能还款,我们就往回走,这样你对你以后做生意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不一会汽车行驶到了外环线上,被之心人陷入了沉思,眼看着警车开到了拘留所的门口,即将被拘留的压力下,被执行人说:“请法官再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我现在马上打电话凑钱。”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了亲属,成功凑到6000余钱,案件承办人遂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了法院。另传申请人张某到庭,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拿到余款后,案件承办人依法解除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限制消费的措施同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结通知书,此案就此执结。

  无论标的数额大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此忠告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定义务才是正道,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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