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徐淑敏”留言:2018年11月22日凌晨一点,铁塔公司即无合法审批手续亦未向居民公示,偷偷在候台碧欣园小区C区3号楼东侧山墙边(保山西道天津画院正门西35米人行道绿地内)重复建设第二座铁塔,引起居民恐惧和愤怒。三年前,与画院同一院里的作家协会已建成一个基站,距我小区不足百米,居民忍受近距离强辐射三年多了,现在又重复建第二个基站,而且距小区更近,仅仅20米,两个铁塔相距也不足百米。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北镇政府责成执法部门拆除违规新建的铁塔,清除基座,并责令铁塔公司彻底取消重复建设计划,对其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市通信管理局政府回复:一、建议您直接联系该设施的产权单位,天津铁塔23468098反映。
二、由于基站占地较小,所以无须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市政府要求,是由各区政府协助铁塔公司选址建设,但需取得相关产权方的同意。
三、通信基站已在环保部门备案,相关电信基础设施符合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相继出台《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建设活动。同时,按照《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电信管线、基站、铁塔等公共电信基础设施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是以场强为标准,不是以距离为标准。
六、根据《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共电信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小区建设移动基站,应当事先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并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做出合理的回复。(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