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执行27载 古稀老人含泪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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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法报 作者:范文澜 编辑:张志怡 2018-12-14 11:14:00

内容提要:“20年的诉讼,7年的执行,现在终于得到了赔偿款。”70岁的杜某父亲如释重负。杜某10岁时不幸被高压电击伤,双臂从肩部截肢,从此生活不能自理。杜父代他多方维权,走上了慢慢诉讼执行之路。

  天津北方网讯:“20年的诉讼,7年的执行,现在终于得到了赔偿款。”70岁的杜某父亲如释重负。杜某10岁时不幸被高压电击伤,双臂从肩部截肢,从此生活不能自理。杜父代他多方维权,走上了慢慢诉讼执行之路。12月7日,在津南区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和西青区王稳庄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笔赔偿款终于发放到杜父手中。

  10岁时遭电击双臂截肢

  1990年1月15日,对于年仅10岁的杜某来说,是不幸的一天。那天,他出门玩耍,出于好奇,攀爬上本村一处未设任何防护栏的高压变电器,瞬间被10千伏高压电击落坠地,当场昏迷。不知过了多久,苏醒的杜某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

  在医院里,他经过多次抢救,保住了生命,但双臂因电击伤势严重,不得不从肩部进行截肢,从此生活不能自理。“突然失去双臂,感觉一下子成了个废人,吃喝拉撒都需要别人照顾,也失去了劳动能力。我今后的生活都寄托在法院能帮我打赢官司,获得赔偿。”杜某含着眼泪回忆道。

  20年漫长诉讼之路

  事故发生后,杜某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1991年,杜某就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向村委会及供电公司提起诉讼,经市高院指定管辖,由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审理认为,村委会作为发生触电事故的变电器的所有权人,未尽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供电公司并非产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村委会赔偿杜某部分医疗费。

  2003年至2008年期间,杜某又就陆续发生的医疗费进行诉讼,但双方的侵权赔偿纠纷仍未了结。2010年,杜某又提起诉讼,要求对伤残等级、护理费等情况进行鉴定,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损失,经津南区人民法院判决,村委会最终应赔偿杜某40余万元。

  法院政府携手共化纠纷

  2012年,杜某向津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村委会40余万元赔偿款。承办法官庞杰通过对村委会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未发现村委会有可供执行财产。

  经调查了解,该村系西青区较为贫困村落,每年财政拨付款入不敷出,村内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对于杜某的赔偿款没有能力进行赔偿,该执行案件只得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2年到2016年,该案多次恢复执行,但均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期间,承办法官也曾多次前往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成员都已换了两届,新上任的村委会书记表示村里仍未有拆迁计划,没有财政款用来赔偿。而杜某已年近40岁,没有成家立业,仍需要父母照料,一家人没有收入来源。

  2017年,法官仍不忘该案,与执行局局长、院领导反映沟通,最终与西青区政府取得联系,区政府相关领导在得知杜某遭受电击致残且诉讼执行的事情后非常重视,与村委会所在上级王稳庄镇政府积极协调。

  日前,经津南区法院与西青区各级政府的多方努力,这场近20年的诉讼、7年的执行案件得以一次性了结。“感谢院领导和执行局,感谢庞法官的努力,我们以后的生活终于有希望了!”杜父眼中含着泪水,在发还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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