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5月底,市民马晓彤和母亲一起在西青区的乐游旅行社报名了泰国游,7天6晚,费用为每人2000元。出发前,导游告诉她全程无自费,可是到了泰国后,当地的地接却强行要求她们购买自费套餐,并且还被带到了购物点购物。
“买了一个包和一条皮带,花费将近4000元,这皮带用了没有一个礼拜就坏了。”马晓彤对记者说。
不仅如此,马晓彤告诉记者,从出发之前她就要求和乐游旅行社签订合同,可是一直到回国,这合同都没有签成。
难道游客出游之前都不用签订合同吗?“这种团队出游签的是一个大的电子合同,不是对每一个人都签,而是会以短信的方式将合同发送给团队中的某一个人,由他代表其他成员签订合同,然后这个人再挨个通知大家。”对于记者提出的疑问,旅行社工作人员如此表示。然而,当马晓彤联系了当时一起出游的其他3个家庭时,对方都表示没有收到通知短信,也不认识这个代表他们签字的人,更没有授权他代表大家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马女士他们这个团队的带团导游经我们核实是没有导游证的,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雇佣没有资质的导游,旅行社应该受到处罚。此外,不签订旅游合同,也会受到经济处罚。”对于短片中反映的案例,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队长沈付彪做出了解释。
低价游市场如何治理?针对主持人的提问,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褚惠生表示,会加大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各区旅游管理部门的作用,进行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后将及时研究、处理。
“从属地管理的角度来讲,我们会多部门联动,加大检查力度。”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杜学萍补充说道,“西青区还建立了旅游行业诚信红黑榜的发布制度,以此来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