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本?这些材料也能代替它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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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津南区区委 编辑:赵莹 2018-12-05 09:40:00

内容提要:经了解,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由于您所购买的期房尚未交房入住,暂时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王文静”留言:我在津南区咸水沽富力新城合雅园购买的房子,是期房,有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现在是天津的集体户口,可以把户口平迁至合雅园吗?办理流程是什么?

  津南区区委回复:经了解,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由于您所购买的期房尚未交房入住,暂时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您购买的房屋交房入住后,暂时不能取得房产证,您可用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及房管局打印的不动产查询证明代替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津云新闻记者 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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