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华明橡树湾等小区不建设幼儿园问题
您好,华明东区规划建设了10年了,一半以上的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剩下的小区也在建设中,很快将投入使用,但是学校却迟迟没有按规定建设,其中政府回复说幼儿园还涉及到容积率不足问题,建议停止部分小区建设或停止未开工的小区建设,解决容积率不足问题,教育远远比多建一两栋楼房重要。经网上搜索找到一部分政府对于幼儿园建设的相关要求,希望政府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建设,对于推诿/不作为的问题严重问责。
2011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凡是没有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没有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不予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指出,对未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小区,该市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批规划方案。
2018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会上要在全市范围内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住宅小区和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新需求。
天津十三五教育规划中提到新建城镇住宅小区或其他居住项目必须按标准配建幼儿园,确保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成后的配套幼儿园用房无偿交付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要求: 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地区的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