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当“老赖” 申请人竟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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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11-23 13:36:20

内容提要:父母之恩,水不能溺,火不能灭,古稀之年的母亲本应该颐享天年,接受儿女子孙的照顾和赡养,作为儿女也应该尽最大努力让母亲过的更幸福。谁知儿子竟成了“老赖”,而申请执行人正是他的母亲。

  静海法院用“法理+情理”的执行方式执结一起“母子之间”债务案件

  天津北方网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之恩,水不能溺,火不能灭,古稀之年的母亲本应该颐享天年,接受儿女子孙的照顾和赡养,作为儿女也应该尽最大努力让母亲过的更幸福。谁知儿子竟成了“老赖”,而申请执行人正是他的母亲。在亲情与法律之间,静海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开展工作,用一种特有的执行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母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系母子关系,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婆媳关系,2015年、2017年胡某某分两次共向母亲借款70000元用于养殖生意和偿还外债。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张某才出具借据一份。2017年李某某因病住院,被执行人偿还5000元,剩余借款65000元尚未归还。

  母亲李某某将儿子儿媳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胡某某、张某应偿还母亲65000元。但判决生效后,胡某某、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母亲遂向静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静海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文书。因案件双方是母子,且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着重考虑了二者之间亲情关系的修复,重点从法律方面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了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在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及时归还借款时,被执行人态度表现出不配合。

儿子在法官的劝说下流下了悔过的眼泪

  后来执行法官在沟通中加入了亲情的元素,进一步耐心的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在“法理+情理”的双重作用下,法官对被执行人说出了偿还母亲借款,了却老人家心愿,毕竟是一家人等等的真情话语,渐渐的,被执行人夫妇慢慢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说出了不能归还借款的困难及原因,愿意与老人达成和解,求得老人的原谅。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李某某年迈且患病行动不便。便驱车25公里到申请执行人家里,关心问候了老人的生活情况,并嘱托她不要着急不要生气,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也同样希望能原谅自己的儿子。

  2018年11月16日,静海法院的执行法官带被执行人胡某某夫妇来到母亲家中,当见到年迈的母亲那一刻,儿子“扑通”哭着跪下了,母亲也流出了眼泪,在法官的劝说与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儿子主动向母亲承认了错误并道歉,并表示自己将努力挣钱,将借款尽快按还款计划还给母亲,同时今后会对母亲尽应尽的赡养义务,法官依法向双方送达了执结通知书,此案圆满执结。

  法律和亲情是一对孪生兄弟,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在执行工作中,静海法院运用“法理+情理”的方式执结多起案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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