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河东区区政府、民政局调整节假日社工上班时间
你好,我是河东区一名社工,目前参加社区工作两年。2018年1月1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各种福利有了,随之而来,我们的工作量也大幅度增加,错时上班制度也开始执行。
目前社区挂职9名社工,2名被借调,实际在职只有7名,一人多口,并且还有一名社工在歇产假。目前的错时制度让我们都很吃不消。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日错时可以理解,我们也可以倒班,是为居民办实事提供方便,但六日休息节假日我们也是上7下7,本来社区人员就少,值班密度就大,节假日居民也休息,为何也要调整到上7下7?我们是社工,最基层,但我们也是正常劳动力,也有家庭,请河东区区政府、区民政局为我们社工考虑,是否可调整休息节假日社工上班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