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村级劳动保障专员能否参加定向招聘和待遇提高的问题
2018年10月23日,我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村级劳动保障专员工资待遇和福利等相关问题,2018年10月29日得到的回答是“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的调整,我觉的是不是贵局没有看清问题?还是该文件里把我们村劳动保障专员归到了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中?我们村级劳动保障专员这些年的待遇一直大幅落后于劳动保障协管员!!!我们现在拿到的是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请相关领导给出回答,如果没有看清问题也不要敷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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