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王静”留言:我是一个靠摆摊维持一家生计的普通人,一直在小区门口摆地摊,今年6月份的时候政府给我找了个地方让我们迁走门口就不让摆了,可是那个地方一下午都不去几个人 。
津南区政府回复:经了解,根据津南区“双创”工作要求,双桥河镇于还迁区范围内建设临时市场一处,用于容纳示范镇周边所有游商散摊,并要求所有游商散摊全部进入临时市场经营,由于您一直经营炸鸡排,造成经营区域油烟油污污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属双桥河镇重点管理对象。关于商业街两侧门脸商户的管理问题,经双桥河镇研究,暂时按照商户物品不得出自身门帘台阶的标准进行管理。关于您所反映商户将台阶以上面积租于他人经营一事并不属实,该问题属早期问题,现已无此现象。下一步,双桥河镇执法队将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保证示范镇范围内无摆摊设点及商铺外溢现象的发生。(津云新闻记者 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