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颁布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唐连蒙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情况。唐局长,您好!
唐连蒙: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唐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办法》重新颁布实施的意义好吗?
唐连蒙:好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贯彻落实习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国土房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周密部署,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推动了我市公租房健康有序发展,缓解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公租房政策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确保我市公租房管理工作平稳运行,有利于主动与国家政策对标对表、精准衔接。原有《办法》有效期满后,市国土房管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办法》进行了微调,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于近日颁布实施,并将文件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