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浩田”留言:我是保利玫瑰湾小区的业主,在满江道的一侧有一个地上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占用土地为小区建设红线以内,按政策应属小区一期业主共有。前不久突然被一个个体停车场经营单位封闭,目前已开放并收取停车费用。请问如何验证停车场负责人是否已办齐手续,是否已有收费资质?
东丽区政府回复:经区运管局停车管理办公室人员现场核实,该停车场正在建设当中,手续尚未齐全。待手续齐全后,等待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公示后,方可进行经营。在手续未办齐、无收费资质之前,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能阻止任何车辆停放。(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