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利玫瑰湾停车场收费问题
东丽区的领导,您好!
我是保利玫瑰湾小区的业主,在我们小区满江道的一侧,自小区建成有一个地上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占用土地为小区建设红线以内,按政策应属小区一期业主共有。今天突然被一个个体停车场经营单位封闭,目前已开放并收取停车费用。
经之前政府回复:停管办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在停车场手续未办齐、无收费资质之前,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不能阻止任何车辆停放。
但目前部分业主已缴停车费,如何验证停车场负责人是否已办齐手续,是否已有收费资质?应该要求该负责人公示哪些合法手续和资质?望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