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恢复执行到财产调查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二中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战严寒,斗酷暑,圆满执结了一起13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不仅拿到了本金,还拿到了大部分的利息。
案情简介
北京城建集团某公司与中建六局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08年在二中院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当时被执行人处于困境之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直至去年年底,申请人提供了一条线索,指出被执行人可能有到期债权,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
该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接待了申请人,并认真进行案情汇总和核查,最终决定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到期债权,如不抓紧时间办理,机会将稍纵即逝。二中院执行局立即选派审判长和经验丰富的执行员组成执行小组,赴北京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进行核实,向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某装饰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此案由于多个合同纠纷交织,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查封又是轮候,二中院执行人员从严寒至酷暑,先后五次赴北京做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工作。期间,审判长数次到案外人单位做和解工作,执行人员雷厉风行的作风,司法为民的情怀深深的打动了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