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惩“老赖” 持续发力“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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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10-10 10:55:42

  天津北方网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滨海新区法院加大专项执行力度,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执行难”持续发力,出重拳严厉惩戒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对“老赖”零容忍!

  “老赖”玩失踪,执行陷胶着

  2015年2月,某贸易总会社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宿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滨海新区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由于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时缴纳标的物钛精矿的货款,贸易总会社向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10月13日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限期内务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向法院邮寄了延期执行申请后似乎人间“蒸发”了,执行干警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都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又借助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没有存款,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车辆、股权等。为准确核实被执行人的信息,承办法官又奔赴江苏宿迁现场调查,多方辗转查明被执行人确无房产信息,工商注册地址是虚假地址,其名下也没有其他财产信息。同时,由于始终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涉案标的物钛精矿长期存放在港口仓库,既无法进行评估拍卖,又新产生了高额的仓储费和关税。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

  亮剑拒执“老赖”,严惩不手软

  案件进入执行将近两年,被执行人始终杳无音信,拒不现身。案件标的额附带利息共30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一直拿不到货款,情绪较为激动,多次来电、来院询问案件的执行进展。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兑现。被执行人拒不出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对其名下唯一财产涉案的钛精矿放任不管,既无法进入财产处置程序,又导致产生了超过货物本身价值的仓储费和关税。由此看来,被执行人名下本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以拒绝履行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其名下财产无法进行评估拍卖,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滨海新区法院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辖区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绝执行等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挑战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成为高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剑,让“老赖”们放弃侥幸心理,争取主动履行义务。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拒执犯罪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今年以来,为切实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滨海新区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绝不手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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