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利玫瑰湾小区被私人设立停车场的问题
东丽区的领导,您好!
我是保利玫瑰湾小区的业主,在我们小区满江道的一侧,自小区建成有一个地上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占用土地为小区建设红线以内,按政策应属小区一期业主共有。今天突然被一个个体停车场经营单位封闭,并说要提升改造后收费。小区保利物业对此语焉不详,说不归他们管理。我在此想问下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同事,这样合法合规吗?期盼您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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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区运管局停车管理办公室人员经现场核实,该停车场为新建停车场。停管办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在停车场手续未办齐、无收费资质之前,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不能阻止任何车辆停放。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