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四年拒不腾房 依法拘留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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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09-25 09:15:56

  天津北方网讯:2017年8月3日,北辰法院受理一起原物返还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陈某返还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秋怡家园处房屋,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2013年12月13日房屋行政主管机关即向申请执行人下发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被执行人陈某一直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妻子王某没有告知其卖房为由,拒不交付。2015年底,被执行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羁押,陈某居住在该房屋内,拒不腾房。

  2016年申请执行人起诉返还原物后,我院立案审理,并于2017年4月1日作出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某、陈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将该房屋腾空返还给原告。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共计12675元,由二被告负担。被执行人不服我院判决,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承办法官赵大琨在接收执行案件当天,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向其说明该案难度较大,法院可能会与被执行人进行长期沟通并思想教育,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后因被执行人王某被羁押,故承办法官多次与陈某沟通,要求其尽快腾空房屋归还申请人。但陈某一直不服法院判决,要求等其妻子王某出狱后当面对质,拒不腾房。

  经依法公告并多次沟通,被执行人陈某依然拒绝配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对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返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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