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盛乐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主动配合执行。
被执行人张某某涉及未执行完毕案件131件,执行标的高达4453.8万余元,其中涉及工人工资36件,涉及工人36人,执行标的82.5万余元。因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宁河法院已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但仍未能给付相关款项。为进一步敦促张某某履行法律义务,于盛乐对其进行约谈,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张某某称现在无力支付案件款项,但慑于压力,提出自己有多笔到期债权尚未主张,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债权,尽力偿还所欠款项。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宁河法院始终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一把手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走到执行工作一线,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査,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