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津南法院102接待室中一名30多岁的女士情绪激动,大声说:承办法官,你说他还是人吗,欠着我12万多元账,还每隔几个月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每个月600元的抚养费,法院冻结我银行的抚养费不能给他。
承办法官李云飞一边劝告,一边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这位高某(女)与元某,本系夫妻关系,后经津南法院判决离婚,孩子随元某共同生活,高某每月支付元某600元抚养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判决元某需给付高某售房款、拆迁面积折价款合计19万元。
2018年7月,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某五个月的抚养费3000元。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材料,同时查控高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及时冻结执行款项。按照正常办案流程本案只需到期扣划、发还申请人即可执行完毕。但承办法官在查阅执行依据的离婚判决文书时,对判决书中元某给付高某19万元是否已履行完毕产生疑问,经查询系统关联案件,高某确实有申请执行案件。为彻底解决两人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将元某和高某约到法院,当面核实,也就发生了上面102接待室的一幕。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工作,明白了双方的焦点是元某申请抚养费真实目的是怕高某不还他的钱,对此承办法官和高某进一步沟通,高某同意和解,最终两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两案得到圆满化解。
虽然本案只是一件普通的执行案件,但是结案容易事了难,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不仅需要解决表面的法律纠纷,更需要探究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所思所想,这样才能缓和双方矛盾,彻底化解纠纷。(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