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刚刚立案,还未拿到案卷的苏良法官就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法院判给我的房子已经半年了,为什么一直住不进去?”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后,苏法官翻阅案卷,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纠纷众多,当事人关系势同水火。经津南区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腾房时间仍是一拖再拖。
针对该情况,苏法官及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以双方存在其他诉讼,以房屋制约对方保护自己权益为由,表示暂不腾房。申请人则情绪激动,甚至多次昏厥。最终经法官单独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五日后腾房。
可五天之后,苏法官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且据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年过七旬的父母,已经入住涉案房屋。至此,案件陷入僵局,和解的客观条件已不存在。
经过分析,继续执行存在众多难点:申请人情绪激动,甚至一天拨打承办法官电话多达二十余次;房屋入住老人,强制腾房难度大;被执行人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苏法官为逐一击破难点,与申请人及时将执行进度和难点进行沟通,争取理解。针对突然入住涉案房屋的被执行人父母,向老人反复明理释法,二老最终搬离了该房屋。针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恶劣行为,决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同时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房,并于当日将房屋钥匙交由申请人。至此,该案已经实质上执行完毕。
随后,苏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的道歉信,承认自己因不懂法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消失”,法院就无计可施;认为把老人送入房屋,法院就不敢强制执行。
9月10日,被执行人到法院当面向法官道歉,法官对其做了训诫笔录。鉴于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良好,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法官对其依法训诫、普法教育之后,酌情予以罚款。该案历时两个月,终于案结事了。(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