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房屋租赁到期后,某拉面馆的老板拒绝返还涉案房屋,不配合执行工作。近日,宝坻法院依法进行强制腾房,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2017年12月13日,宝坻法院依法对原告某学院与被告某拉面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由某拉面馆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出涉案房屋,返还给某学院。判决生效后,某拉面馆的经营者冶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义务。某学院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冶某,要求其配合法院工作。冶某称为经营拉面馆,已举债40万元,经营期间获利微薄,目前仍负债30万元。虽经多方努力,冶某始终不愿搬离涉案房屋。
为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宝坻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2018年9月12日,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因冶某拒绝开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联系锁匠强制开锁。进入现场后,对房屋的物品一一进行了清点、登记、核对、打包,贴上封条后搬至指定存放地点。经过一上午的奋战,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