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年5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作出了规定。我市已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和治理违规提取公积金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文红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情况。王主任,您好!
王文红: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王主任,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好吗?
王文红:好的。今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文件就重点规范改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协查机制、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等提出8项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切合我市工作实际的《实施意见》,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后,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有利于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