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 天津16名“老赖”获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日报赵荣君 编辑:张志怡 2018-08-09 09:49:15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第二中级法院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二中院辖区一共有16名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获刑,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

  被告人张某系天津开发区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经二中院一审、市高院终审判决,责令将租赁原告的院落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告。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退出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房产,并将诉争房产转租给他人,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为依法推进案件执行,2017年7月15日,张某被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