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王先生”留言:天津体育学院强制学生到学校安排的固定公司实习,说是区里要考核学校的,一律不让学生自主选择,有你们这么霸道的吗,一言堂吗?还非得是专业对口的并且要与你们学校合作的公司才可以,你们要是怕担责任就和学生签订实习期间安全责怪书,由我们家长和学生自己负责,但请给孩子们自主选择实习的机会,也不要动不动就用实习成绩吓唬孩子,压迫学生到固定地方实习。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不给出满意答复我们还要继续投诉。
市教委回复:学校教务处关于学生实习事宜有相关规定,《天津体育学院实习管理规定》(教务处教[2005]17号),社会体育学院一直按照学校的规定与要求 安排学生实习工作。《天津体育学院实习管理规定》第二条实习教学内容、形式和实习场所,规定“实习教学原则上为集中形式,可采取校内与校外、市内与市外、 实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各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选择。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的实习教学,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加大监督和检查力 度,不能放任自流”。同时规定“不管采用哪种实习教学形式,都必须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和效果。实习应保证每天不少于六小时”。
实习教学是本科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学形式,是学生学习实际知识和技能,使专业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过程和教学阶段,是实践教 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社会体育学院根据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多年以来一直执行集中实习,既保证了实习质量,也保证了统一管理,效果较好。
学院并不反对学生自主选择实习个案,自主选择实习必须保障与培养方案一致或与学生就业相关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安全责任书和实习质量保障书,经学院主 管领导审,实习时间和实习质量都应按照统一实习的标准执行,并且个案的实习单位要与学院对接。学生本人可向辅核同意后方可允许学生自主实习。(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