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鹏”留言:强烈要求取缔高速测距摄像头。1、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追尾事件的发生。2、安全距离200米司机目视判断不准。3、单点测试距离对整个线路没意义,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和不可预料的交通事故发生。
天津市公安局回复:留言收悉,设置“车间距检测”电子警察是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采取的重要治理措施之一,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的意识。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分析,未保持安全车距是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2017年在天津市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追尾交通事故发现,因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事故数占追尾事故总数的68.5%。
“车间距检测”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测速雷达和车牌识别基础上的综合检测系统,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的交通违法行为,该系统实现了摄录抓拍功能。“车间距”检测摄录电子警察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和八十条规定的“高速公路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设置的。
电子警察拍摄是建立在所有车辆均在正常通行状态的基础上,前方有事故、施工、交通管制以及车流量大等情况,造成车辆缓行或拥堵;后车行至前方后并道,导致跟车距离发生变化;在电子警察检测区域内或接近检测区域时,前车减速或变道导致后车跟车距离变短等情况,造成车距不足法定要求,我们在电子警察前期设计及目前试运行等工作中已经予以了充分考虑。对于上述情况及其他非正常通行状态下情况,均不在该电子警察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内。
另外,为了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我们有严格的审核制度,电子警察系统采集到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经设备精确筛选后推送到管理平台,由人工再次确认后上传交通违法系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很快,在驾驶的时候肉眼确实很难判断本车与前车的准确车距。因此,高速公路上每隔一段路程,就会设置一组车距确认标志、标线。在此次“两类设施”建设中,我市各条高速公路路侧又新增了一批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志、标线,驾驶人可通过观察这些设施确定和保持安全车距。
在高速公路驾车行驶,可常见三块绿色底、分别标有白色“0米”、“50米”、“100米”字样的交通标志,以及在该种标志相应位置高速路面施划的三条白色横向虚线,这是车距确认牌和车距确认线。每组车距确认线间距50米,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供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确认车间距离。当车头经过0米牌时的瞬间,观察一下前车,如果前车车尾已过50米牌,则车距保持在50米以上,如果前车车尾已过100米牌,则车距保持在100米以上。(津云新闻记者 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