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5-11 10:36

标题:未开工的梅江公园二期范围还会被“瘦身”甚至被改为居住用地吗?

    根据几个相关政府网站近日答复网友的信息,“明确梅江公园二期位于梅江风景区西部,四至范围是东至江湾路,西至梅江西路,南至海波道,北至绶江道,项目占地面积26.6万平方米。”从信息中还了解到,此范围是市园林委在2016年8月申请立项,2016年9月市发改委批复所确定的。

    时至今日批复已18个月有余,此项目迟迟没有正式开工建设,不得不让人担心“夜长梦多”,恐将来因经济利益趋使,此公园范围又被“瘦身”甚至被规划掉。此并非杞人忧天,之前就已有过先例,在最早市规划局公布的相关规划中,紧邻这块用地北侧的一块8.15万平方米用地(用地编码:11-12-03-05),与这块用地一样,也是绿化用地,本来可以一起纳入梅江公园二期的规划建设,但2016年8月,市规划局网站却公布,这8.15万平方米的绿化用地被调整修改为居住用地,一下使梅江二期公园失去了8.15平方米的可规划建设的土地面积。

    请问,现在公布的四至范围,是否还会被“瘦身”甚至被改为居住用地?目前梅江地区“寸土寸金”,梅江二期公园到现在迟迟不正式开工,做为周边的居民,我们很担心是不是又有人在打这这块绿化用地的主意? 敬请相关领导给予明确解答,解除大家的疑虑。

    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我们都殷切盼望着我们的生活环境能够早日波光粼粼、枝繁叶茂,规划蓝图中为我们描绘的梦中的“绿水青山”能够早日落地成真!

    (附:2016年8月规划局公布的规划调整前后对比修改照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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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城管委 回复时间:2018-05-15 17:40 是否超时: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2016年8月我委决定由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梅江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绿化中心于2016年9月、10月陆续签订了能评委托协议,环评委托协议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协议,并且完成了能评、可研文件的编制。并于2017年1月通过能评,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由于梅江公园二期位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要求必须先行组织环境影响专家论证工作。绿化中心已经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生态红线的论证工作,生态红线论证工作包含了植物调研,水系及地下水勘察,遥感等分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您所关心的梅江二期公园四至范围东临江湾路,南临海波道,西临梅江西路,北临绥江道没有任何改变。待前期工作完成后,手续齐备,将立即开始公园的建设。

感谢您对市容园林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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