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未开工的梅江公园二期范围还会被“瘦身”甚至被改为居住用地吗?
根据几个相关政府网站近日答复网友的信息,“明确梅江公园二期位于梅江风景区西部,四至范围是东至江湾路,西至梅江西路,南至海波道,北至绶江道,项目占地面积26.6万平方米。”从信息中还了解到,此范围是市园林委在2016年8月申请立项,2016年9月市发改委批复所确定的。
时至今日批复已18个月有余,此项目迟迟没有正式开工建设,不得不让人担心“夜长梦多”,恐将来因经济利益趋使,此公园范围又被“瘦身”甚至被规划掉。此并非杞人忧天,之前就已有过先例,在最早市规划局公布的相关规划中,紧邻这块用地北侧的一块8.15万平方米用地(用地编码:11-12-03-05),与这块用地一样,也是绿化用地,本来可以一起纳入梅江公园二期的规划建设,但2016年8月,市规划局网站却公布,这8.15万平方米的绿化用地被调整修改为居住用地,一下使梅江二期公园失去了8.15平方米的可规划建设的土地面积。
请问,现在公布的四至范围,是否还会被“瘦身”甚至被改为居住用地?目前梅江地区“寸土寸金”,梅江二期公园到现在迟迟不正式开工,做为周边的居民,我们很担心是不是又有人在打这这块绿化用地的主意? 敬请相关领导给予明确解答,解除大家的疑虑。
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我们都殷切盼望着我们的生活环境能够早日波光粼粼、枝繁叶茂,规划蓝图中为我们描绘的梦中的“绿水青山”能够早日落地成真!
(附:2016年8月规划局公布的规划调整前后对比修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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