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对绿色建筑执行范围有何规定呢?
翟家常: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超过50%。为此,2015年我市发布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从2015年5月1日起民用建筑执行该标准。2017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
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为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规定》要求“本市新建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城镇,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民用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建筑改造和工业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