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8-01-10 15:36

标题:个人公积金是否可以做为奖励性发放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教师,今天就个人公积金的有些疑惑进行咨询。我个人认为,个人公积金是职工的福利待遇,是否可以与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尤其是奖励性工资挂钩?津南区教育系统职工的个人公积金就是这样的,如今同一年参加工作,同一级别,同一岗位的不同职工个人公积金不一样,公积金变成奖励性发放是否合理?公积金按照奖励性发放甚至影响了教职工的职业年金的多少。请问这样发放有哪些依据?希望您给与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8-01-17 16:3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通过与您电话沟通,已将相关事项向您说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有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或下载手机客户端,或关注公积金官方微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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