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自2017年12月1日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我市正式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市财政局(地税局)总经济师王增光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情况。王总经济师,您好!
王增光: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从去年12月1日起,我市与北京、山西等9省市列入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请王总经济师介绍我市水资源税改革的背景好吗?
王增光:好的,我市是华北地区严重缺水的地区之一,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一直面临着严峻的用水考验。十九大报告中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未来三年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确定全面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决策部署,描绘“美丽天津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生态更美好”的美好前景,我市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恰逢其时。为实现我市的水资源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节作用,我们在深入调研学习河北省试点经验基础上,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试点申请,同意我市与其他8个试点省市一起纳入本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