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供热设施承担2个采暖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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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武清区委 编辑:文婷 2017-11-20 10:35:35

  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我是天通泰香槟城业主,小区建成2年,今年是供热第二年,第一年是由开发商自持燃气锅炉供热,今年换为众意达供热公司供热,今年的供热温度极低,不能入住。

  武清区委回复: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2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

  目前,香槟城小区还在保修期内,需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保修。请您直接向开发商报修。

  现区房管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帮助您协调处理。 (“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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