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法官赴沪 57名农民工辛苦钱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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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新报张家民 编辑:张志怡 2017-11-14 09:57:00

内容提要:经过法官们几个月的艰苦努力,上海一家公司终于将拖欠被执行人的近百万元汇到了法院。11月13日下午,57名农民工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天津北方网讯:老板跑路,拖欠57名农民工的100余万元工资没了着落。农民工们焦急万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虽然仲裁结果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但怎么寻找财产线索,及时帮农民工要回辛苦钱,是摆在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过法官们几个月的艰苦努力,上海一家公司终于将拖欠被执行人的近百万元汇到了法院。11月13日下午,57名农民工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老田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农民工,他和56名来自四川、山东等地的同事一样,为天津一家经营混凝土搅拌业务的公司工作。他们的工作就是搅拌混凝土和维修机械等。工作比较累,但他们却很长时间没有领到工资。

  虽然心总是悬着,但仍然盼望着拿到工资的日子赶紧到来。事与愿违,一天,坏消息传来,公司的老板居然跑路了。一时间,这家公司陷入很多诉讼。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老田等57名农民工向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的文书维护了他们的利益。

  6月16日,执行法官王远宝接到了这起案件,他随即从内勤处抱回这57本卷宗,一本一本仔细地阅读。回到家中,王远宝一直在琢磨,从农村走出来的他能够切身体会到农民工们干了半年活却拿不到工资的感受。

  第二天,王远宝早早来到办公室。在笔记本上拟定这57个案件的执行计划后,他随即赶往被执行人公司,一一对这57名农民工进行询问,记录可能有用的财产线索。临近中午,在得知公司的一个股东可能掌握着被执行人的一项到期债权后,王远宝按照农民工们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公司的股东孙某。因为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孙某刚开始拒绝配合法院,直接将王远宝及随行人员关在了工地上搭建的临时房屋外。王远宝站在门外对孙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法,最终孙某才将门打开,说出了被执行人在上海一家公司享有到期债权。

  王远宝及同事来到上海这家公司后,却被告知负责人李某不在。一周之后,王远宝再次出现在了上海这家公司的门口,但被告知李某仍在出差,还没回来。王远宝觉得事有蹊跷,要求公司人员带自己去李某办公室。他看到办公室里确实没人,但办公桌上却放着一部手机,于是用手摸了摸办公桌面——桌面上没有一丝灰尘。

  王远宝对工作人员说:“既然你们老总不在,我们就下次再来。”走出公司,王远宝和随行人员却一直守在门口。一直等到下午5点,李某终于从公司走出。王远宝将他拦了下来。看到王远宝及随行法院人员,李某瞠目结舌,但是只认可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辩称双方之间的款项早已结清。一个月后,当王远宝将整理好的证据一一放到李某面前时,李某再也无话可说,认可尚欠被执行人的款项。最终,他接受了王远宝的批评教育,并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款项汇入了东丽区人民法院的账户。

  11月13日,东丽区人民法院组织了执行款的集中发放。拿到属于自己的1万余元之后,老田笑逐颜开。他说,年底快到了,自己能拿着这些钱回家,真的感觉很开心。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福平表示,该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来自外地,很不容易,法院都会安排具有较高水平的法官全力以赴执行。张福平提醒人们,在遭遇拖欠工资后,应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会负责执行。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一些企业拒不执行判决,法院执行部门会强制执行,尽最大努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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