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在《实施方案》中,是如何规定加强监督考核和组织推动的呢?
吴秉军:《实施方案》针对我市停车发展面临的问题,从秩序管理、设施建设和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任务措施,形成了一套“组合拳”。同时以“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任务清单”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表”的形式,明确了各区、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以及工作时限。在后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督查组,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以量化具体责任目标为基础,每年底从秩序管理、设施建设、政策制度落实等方面,对停车建管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将考评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为了加强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防办、市科委、天津银监局、市金融局、市公安交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公交集团等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实行定期会议制度,负责我市停车工作的总体协调,统筹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