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徐立臣”留言:周辛庄最后一批要动迁,签字还有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现在拆迁房具体还没着落,不知还迁房在哪里,我们怎么搬迁?
津南区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周辛庄村还迁房拟安置在鑫洋园、东旺家园等还迁小区剩余房源内。
《咸水沽示范镇周辛庄村土地整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是经区政府批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依据该方案第五项(三)款6条规定:为了鼓励被整合人提前搬迁,对住宅被整合人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对在“预签协议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整合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时限内搬家交钥匙的被整合人给予如下奖励:
纯农业户。一宅一户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每户不低于2万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一户多宅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或按照每处住宅给予2万元奖励,二者选择其一;一宅多户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
村内非纯农业户,外村购、建房户。按每户(一宅一院为一户)奖励2万元。农非混合户可按固化的农业人口享受8000元/人或按纯非农业户待遇选择其一,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
本村无住房的户籍人口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对有住宅而户籍没在本宅院处,每宅院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励。
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时限”内未签订《房屋整合补偿安置协议》未搬家交钥匙的,不享受提前搬迁奖励。
周辛庄村整合经村民公决通过,房屋评估报告经一、二、三榜答疑,每户签订的拆迁协议都予以公示。(“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