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7-10-10 22:50

标题:2017年周辛庄有没有整合计划,什么入住新房?

    眼看周辛庄最后一批要动迁,村委会又有了新通知说,鼓动村民去签字而且前几名还有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通知说10月8日前要全部搬出,再我们搬出之后就将房屋全部拆除,本人觉得是借着十九大的召开为幌子,其实是将村民骗出强行拆迁。现在拆迁房具体还没着落。不知还迁房在哪里,我们怎么走?现在说是给半年的租房费让出去租房住,但是我们不想成为巨葛庄、大孙庄那样,拆完之后还迁房至今没有落实。好多人现在都是租房住这不是骗人嘛?我们不想成为他们那样,我想政府能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案。

    ⒈周辛庄最后一批的还迁房在哪?

    ⒉这么着急要拆迁市委、区委有没有相关的红头文件,(前几名签字的还奖励20000元)?

    ⒊周辛庄拆迁的计划安排?

反 馈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7-10-19 14: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徐立臣网友: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周辛庄村还迁房拟安置在鑫洋园、东旺家园等还迁小区剩余房源内。

  《咸水沽示范镇周辛庄村土地整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是经区政府批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依据该方案第五项(三)款6条规定:为了鼓励被整合人提前搬迁,对住宅被整合人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对在“预签协议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整合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时限内搬家交钥匙的被整合人给予如下奖励:

  纯农业户。一宅一户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每户不低于2万元,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一户多宅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或按照每处住宅给予2万元奖励,二者选择其一;一宅多户的,按照固化的农业人口8000元/人计算,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

  村内非纯农业户,外村购、建房户。按每户(一宅一院为一户)奖励2万元。农非混合户可按固化的农业人口享受8000元/人或按纯非农业户待遇选择其一,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

  本村无住房的户籍人口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对有住宅而户籍没在本宅院处,每宅院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励。

  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时限”内未签订《房屋整合补偿安置协议》未搬家交钥匙的,不享受提前搬迁奖励。

  周辛庄村整合经村民公决通过,房屋评估报告经一、二、三榜答疑,每户签订的拆迁协议都予以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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