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业务电子渠道办理
办理公积金还款、提取等业务不用每次都跑营业厅了,职工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电子公积金服务协议,然后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办理。
怎么办
申请条件
一、已成功签约
电子公积金签约提供两种方式:柜台签约和网上签约。柜台签约需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到任意一个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网上签约的职工必须开通合作银行个人网银,并持有网银盾。职工在中心网站登录后,进入签约页面,根据页面提示使用网银盾完成签约业务。
二、线上注册
已签约的用户需要官网、手机APP或官方微信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用户即可办理五类电子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地址为:www.zfgjj.cn。点击官网首页右上方的“手机APP”即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手机APP、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TJZFGJJ”进行关注/绑定。
用户在电子渠道注册前,应已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电子渠道注册时,身份证末位为X的职工,注册时需要输入大写X。
三、选择业务自助办理
线上电子渠道可以办理哪几类业务?
三大提取类业务: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和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天津提取业务。
两大还贷类业务: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额限制
提取类业务:单笔(日)最高限额10万元。
还款类业务:单笔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且不能结清贷款。
如需办理的业务额度不满足以上要求,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查询具体网点]
咨询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电话:022-12329)
你问我答
Q:如果职工办理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或余额还贷业务,可以偿还按揭部分贷款吗?
A:目前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都只能偿还贷款的公积金部分。
Q:电子业务是收费的吗?
A: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业务签约免费,电子业务的办理也是免费的,用户收到的12329发送的短信提醒也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