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于厚琪”留言:小区外不足居民楼20米的地方搭建信号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津南区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您所反映的站点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站点,根据《关于研究通信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7年6月30日完成天津市政府报审。此通信基站是根据小区的密集程度、热点投诉和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结合确定的点位,为周边提供良好的通信服务保障。
根据国家标准,通信频段功率密度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标准为450微瓦/平方厘米,两者相差了11.25倍。考虑到基站信号会有相互叠加的水平出现,现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时执行的都是国标五分之一的标准,即小于8微瓦/平方厘米。我国移动通信基站辐射执行标准仅为国际标准的1.77%,为全国行业标准的1/5,移动通信设备所发射的电磁波是在安全范围之内的。(“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