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凯”留言:网约车新政出台将近一年了,仍然有大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在非法营运,出租车计价器只为服务全运会的300辆车更换了,其他车辆还给换吗?出租车运价已经十几年没调价了,是否调整?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一、针对不合规车辆非法运营问题
随着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过渡期结束,为了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市客管办与市公安部门约谈了滴滴公司,并对其经营行为明确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清企业主体责任。立即清退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清退工作越难越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分析研究,要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缩短清退时间,确保清退工作顺利完成;二是要令行禁止。平台公司一定要严格遵守《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立即停止不合规车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要与政府管理步调保持一致;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客管办要求平台公司加强内部工作的管理,实事求是解决自身问题,期间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治理,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人员将依法依规查处,直至追究平台公司的责任。
二、关于更换出租汽车计价器问题
针对驾驶员反映出租汽车计价器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已制定了《出租汽车车辆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凡新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服务评价器、具备载客、空车、电召、待租、求助、防伪标识等显示功能的LED标志灯和具有防作弊功能的计价器。
去年以来,为了做好这次出租汽车四项设备更新工作,客管办多次与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采购办和市场监管委以及市交通运输委财务处就四项设备的招投标、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以及采购安装等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研究。截止7月21日已完成了对相关设备招标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智能顶灯、智能终端和计价器等智能化设备的安装、调试、管理工作,市客管办将结合中标厂家的生产进度,制定相应《巡游出租汽车智能化设备组织安装方案》,为驾驶员安排设备的安装工作。
三、关于调整出租汽车租价问题
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而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市发改委。近年来,市客管办一直积极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通过明确整体调整运价思路,建立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动态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完善我市巡游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同时健全定价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巡游车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制定和调整出租汽车运价要经过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和价格听证会等多项法定程序。最终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与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形成调整运价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市客管办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巡游车运价调整工作程序。(“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