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蔡大龙”留言:滴滴顺风车和快车违法吗?如何处罚?
武清区交通局回复:《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互联网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同时,意见规定“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实行限次数制度,每日每车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合乘服务分摊费用超过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道桥通费用的,或每日提供合乘服务超过两次的,按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予以处罚。”
我市为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约车经营。(“津云”—前沿新闻记者 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