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小贺庄建这么大的娱乐中心有必要吗?算不算占用耕地的违建?
北辰区政府回复:经核实,您举报的活动场所为小贺庄村文化广场,该广场属于公益性设施,土地性质不属于耕地。近期,因小贺庄拆迁,为方便村民及景瑞小区居民休闲健身,按照《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要求,经村两委联席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后同意建设的户外公益体育场,免费供居民群众使用,并用于承办各项业余体育比赛和文艺下乡演出,为村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