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钰 提问时间:2017-08-03 09:44

标题:物业收取车辆占地使用费合法吗

    张律师,您好,我是环湖南里小区的业主,这个小区的物业是嘉翔物业,现在通知不缴纳车辆占地使用费就不能进小区,这样合法吗?而且缴费就交一年,我想咨询您一下,他们这样合法吗?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7-08-15 11: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钰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所以,您的问题最终取决于您和物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以及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是否约定或规定了业主需要车辆占地使用费以及具体的缴费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 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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