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可以看到,《实施意见》措施得力,配套政策详实,那么我们是如何抓贯彻落实的呢?
罗奎英:围绕贯彻《实施意见》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更好的发展,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改进政府服务。围绕“一条主线”即简政放权,“两个同步”即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三个提升”即投资管理、办事效率、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依法合理下放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审批权限,相应取消原来的投资额度审批限制。二是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我市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年多来,结合国家出台降成本政策和我市实际,连续推出三批降成本政策措施。截至2017年4月底,三批政策措施已为企业减轻负担750.4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各区和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降成本工作力度。三是加快实施重大项目。围绕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等国家战略,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在项目引进阶段,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增强民营经济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按照高新、集群、链条方向,加大规划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力度,引进一批龙头项目、产业链关联项目和配套项目。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罗主任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解读《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