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么《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呢?
罗奎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自2005年起国务院相继制定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民间投资回稳向好。2016年,相继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在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崇企重商,改造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土壤;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民间投资壁垒,确保民营企业享有同等国民待遇,面向市场公平竞争。市长王东峰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在扩大民间投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上下功夫,全面扩大民间投资行业领域和对内对外开放;要持续用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财税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全面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为落实中央部署和我市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民间投资,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